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州司法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州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以及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州司法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创新推动“大法宣”,为法治阿坝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稳步推进“大治理”,着力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三是认真拓展“大服务”,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四是精心组织“大法援”,实现应援应援;五是持久开展“大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六是全面深化“大矫正”,创新社会管理。
二、部门概况
州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州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1,02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68万元,占99%;其他收入0.55万元,占1%。
2016年州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1,16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23 万元,占75.6%;项目支出283.62 万元,占24.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州司法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70.9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3.05万元,下降8.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89万元,增长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州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安全支出976.19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6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33.6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2016年决算数为69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2016年决算数为18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2016年决算数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2016年决算数为56.8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 2016年决算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2016年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2016年决算数为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2016年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司法鉴定(11):2016年决算数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2016年决算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2016年决算数为28.74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2016年决算数为28.74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医疗保障(05)行政单位医疗(01):2016年决算数为3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6年决算数为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16年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州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州司法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67万元,增长1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7万元,增长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2万元,下降1%。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增加了车辆大修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3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3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共计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司法厅、其他地市州来州调研及下级司法局来局汇报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州司法局201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州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23万元,比2015年减少135.15万元,下降51.2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州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和会议系统设备采购,拍摄《法律进寺庙法治宣传专题片》、《法律进牧区法治宣传专题片》《法律进学校法治宣传专题片》《规范民间调解促进社会和谐教学片》。印刷2017年“七五”普法挂历年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州司法局公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180.2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反映行政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9.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1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反应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司法鉴定(11):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等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费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再此科目反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医疗保障(05)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业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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