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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16-11-15
信件主题 法律咨询
信件内容 一年前借给别人百万元,未约定还款时间,已经要了一年,近期也数次讨要,对方不还,今年七月满两年,问时效及解决办法?
回复内容 答:1、不定期借贷时效保护为20年。第一次索要之日起时效是2年; 2、若对方不还,而已欠账,最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寻求法院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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