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州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以及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xml:namespace>
州司法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其他事业单位1个。
州司法局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43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51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其他事业人员6人,工勤在职6人.
固定资产总额16108.69千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472千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312千元增长-7.4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472千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312千元增长-7.43%。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9492千元,其中:人员支出7767千元,公用支出1725千元。
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980千元,其中:业务经费350千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0千元;公证费20千元;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经费20千元;办公正版软件40千元;安置帮教工作经费50千元;医疗纠纷调解经费50千元;培训教育费90千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00千元;司法救助费10千元;公证律师管理经费60千元;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50千元;司法统一考试费90千元。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千元。其中:办公正版软件4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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